葛先生家兄弟姐妹六人,在父亲过世后,同意将父亲的公租房变更到小妹名下。房改过程中,因为只有小妹拥有购买资格,于是全家人共同商议,同意先把房子登记在小妹名下,最后大家再分割房产。如今,小妹是房屋的产权人,他们签订的共同共有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葛先生家兄弟姐妹六人,在父亲过世后,同意将父亲的公租房变更到小妹名下。房改过程中,因为只有小妹拥有购买资格,于是全家人共同商议,同意先把房子登记在小妹名下,最后大家再分割房产。如今,小妹是房屋的产权人,他们签订的共同共有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刘冬梅律师认为:
本案房屋性质最初为公租房,不属于遗产分割的范畴。
但是房屋产权发生了两次变动:第一次由公租房变为私有产权的过程中,所有权已经属于小妹;第二次兄弟姐妹签订协议同意房屋归共同共有。
后续如果想处置这份房屋,根据协议协商分割即可。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已经变更到兄弟姐妹的名下,并且被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您想要分割房产,需要征得所有共同所有人的同意,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分割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例如房屋的价值、共同所有人的权益、继承权等等。因此,在分割房产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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