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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沈阳市房产局资金监管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094

一、沈阳市房产局资金监管流程是怎样的

(1)在互联网上进行买卖双方的签约仪式,与此同时,签署针对资金监管的协议,商定监管银行以及相应的存款及提款账户;

(2)买方须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将其交易过程中的自有资金存入指定的专用账户内,当额度达到约定标准之后,该系统将会自动生成提示,告知买方可以开始着手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双方都需要前往房管局办公场所,共同处理房屋过户登记事宜;

(4)在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正式完成以后,依据系统中预先设定的电子指令,银行将会自动把资金从买方的专用账户划拨至卖方的对公账户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沈阳市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关于拆迁房屋的具体赔偿数额,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实际状况。因此,建议当事人在面临拆迁之际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商和交流,以确保充分了解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权益。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原则,我们有如下提示性公式供您参考:(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未能提供周转房条件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出过度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性质的房屋由于停产歇业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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